工程人可能觸及的刑事法律
星期六參加了公會辦的刑法講座,心得如下,提供大家參考: 工程人可能會觸及的刑事法律,計有以下幾條: (1)違背建築術成規罪 刑法第193條: 「承攬工程人或監工人於營造或拆卸建築物時,違背建築術成規,致生公共危險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。」 ps1:行為主體是承攬工程人與監工人,但監工人依一般法界的見解及建築法、建築師法之規定,並不包含監造人,一般係指營造廠專任工程人員。 ps2:違法建築術成規,實在是一個很籠統的條文。 (2)業務上登載不實罪 刑法第214條: 「明知為不實之事項,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,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」 刑法第215條: 「從事業務之人,明知為不實之事項,而登載於其業務上作成之文書,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」 ps1:第214條是提供不實的東西給公務員,使其登錄不實的罪。如果公務員須實質審查,則無此罪。 ps2:第215條是業務登載不實的罪。 (3)綁標罪 政府採購法第88條: 「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、設計、審查、監造、專案管理或代辦採購廠商之人員,意圖為私人不法之利益,對技術、工法、材料、設備或規格,為違反法令之限制或審查,因而獲得利益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。其意圖為私人不法之利益,對廠商或分包廠商之資格為違反法令之限制或審查,因而獲得利益者,亦同。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。」 刑法第31條: 「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,其共同實行、教唆或幫助者,雖無特定關係,仍以正犯或共犯論。但得減輕其刑。 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致刑有重輕或免除者,其無特定關係之人,科以通常之刑。」 刑法第10條: 「稱公務員者,謂下列人員: 一、依法令服務於國家、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,以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共事務,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者。 二、受國家、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,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之公共事務者。」 ps1:依據檢座的說明,機關委託規劃、設計、監造、專案服務等之參與人員,基本上是不具備公務人員身分的(依據刑法第10條),所以以採購法88條規範之。 ps2:但若綁標行為有公務員參與,則會依刑法第31條,視同共犯,就可能會依公務員的相關法條求刑(罪比較重) ps3:採購法第88條,裡頭有些字眼值得玩味:「意圖」(計畫做)、「私人不法之利益」(私人不一定指自己,別人得到利益或是讓營造廠多賺錢也算)、「未遂犯罰之」(不成功也要罰)
貨比三家不吃虧,你可以多看看、多比較、多聽聽別人的意見 但是每個人觀點都不同,別人滿意不代表你也會滿意,還是要親自挑選比較保險 而且現在的室內裝潢公司幾乎都有提供線上報價既省時又方便 真金不怕火煉,一個優良的廠商是不怕客戶來比較 不然這個網站有有數家室內裝潢公司 可以讓你自己問 室內裝潢聯盟網 https://www.studying.com.tw/
我自己就是找【LICENCE 裝潢設計】的設計師
我的新家裝潢還有店面的的風格翻新都是找他們的
一開始因為想找有品味有設計感的裝潢,然後價格實在,
也要真材實料的室內設計公司,真的不知道去哪裡找,
後來經過朋友介紹才找到他們,
雖然說我的預算有限,但設計師厲害的地方就是能在有限的預算下能變出最大的效益
整個空間被他們整理過才知道空間的運用跟花多少錢是沒有關係的
溝通的過程也很愉快簡單,有要室內設計相關還是裝潢施工也可以直接找他們洽談
裝潢師傅必須先看過你的實際情形之後 才有辦法依照你的需求估價給你 建議你多問個一兩家 可以比較一下價格方面的差異我之前自己找裝潢師傅都是找的 建議你找統包工程公司施作可省去一些設計監造費用 我之前自己找裝潢師傅大家對他的評價也不錯,您可以參考看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