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買賣,交易流程
【簽約,用印】
買方攜帶文件:身份證,印章 或 登記名義人證件
支付款項:房屋成交價10-20%(給屋主),成交價的2%(仲介服務費),
簽約金1000元(給代書)
賣方攜帶文件:所有權人身份證,印鑑章,印鑑證明,土地及建物權狀正本,
最近一期的房屋稅及地價稅單.
支付款項:房屋成交價4%服務費(給仲介)簽約金1000元(給代書)
說明:本程序乃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契約並用印以利申報稅單
(買方申報契稅,賣方申報土地增值稅)約15-20個工作天即可辦理完稅手續;
若賣方申辦自用增值稅則約需30個工作天,買方則同時申辦購屋貸款.
【完稅】
買方攜帶文件:印章,買賣契約書
簽立餘款本票(代書保管)
支付:房屋價款約10% 看付款的時候怎麼談 契稅
賣方攜帶文件:印鑑章,買賣契約書
支付:土地增值稅(給政府)
說明:本程序乃雙方各支付所應負擔稅費,其後即可申辦過戶更名,但此時賣方尚未拿到全部款項,為保障雙方權益,買方應於此時簽立與尾款同額之商業本票,用以擔保必會付清尾款,若買方有申辦貸款,則由代書全權處理銀行貸款,原屋主清償等事宜,約5-7天即可辦理交屋手續.
【交屋】
買方攜帶文件:印章,買賣契約書
支付:所有手續之代書費(給代書)
賣方攜帶文件:印鑑章,買賣契約書
支付:清償塗銷費(原有貸款者)
說明:所有水電費,管理費,房屋稅,地價稅等,應由代書分算到交屋日為止(若有借屋裝修者不在此限)賣方必須於本日前領到清償證明並辦好塗銷
(原有貸款者)
附註:買方代書費包含:過戶代辦費,設定代辦費,代書簽約金,代書代墊費用包含:契稅,印花稅,行政規費,保險(地震險火險)費房屋有貸款者
|